「穩鵬號」喋血案8死2重傷 菲籍船員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屏東東港籍漁船「穩鵬號」,去年2月在海上發生喋血案,1名菲律賓籍船員因為情緒失控,涉嫌持漁刀砍殺多名外籍船員,造成8死2傷的慘劇;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涉嫌行兇的菲律賓籍船員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且在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將他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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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副武裝的海巡隊特勤,將穩鵬號海上喋血案的菲律賓主嫌押解回臺,去年2月,這個菲律賓籍的船員,因罹患思覺失調症跟其他外籍漁工發生口角,持漁刀砍殺同船菲籍及印尼籍船員,造成8死、2重傷,屏東地院,依殺人罪判主嫌無期徒刑。

屏東地方法院發言人林家聖表示,「因為被告之前沒有任何前科,他素行是良好的,而且經過高雄市立凱旋醫院跟屏東醫院的鑑定,被告是患有非特定的思覺失調類群,及其他精神病症造成被害妄想,造成這次犯行,所以依法判決無期徒刑。」

判決書中指出,這個主嫌因患有「思覺失調症」產生被害妄想,認為船上其他船員都嫉妒他工作能力較佳、薪資較高,不但在他的咖啡裡面下毒,甚至商議要把他綁起來丟入海中,所以主嫌跟船員發生口角後一時情緒失控,持刀揮砍其他船員,有8名船員擔心被殺,紛紛跳海求生,結果有6人失蹤,2人獲救,失蹤的6人被認定死亡,另有1名死者的遺體,也被主嫌丟入大海。

林家聖說,「在量刑部分,審酌被告恣意剝奪八位船員的生命,漠視生命可貴,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那這犯行其實非常殘忍,也令人髮指。」

現在判決出爐,屏東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殺人未遂以及遺棄屍體罪,判處被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且在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而全案還可以上訴。

(民視新聞/洪明生、陳姵妡 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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