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當時情況,詹庭琪說自己因為突然遭陌生人抓住身體相當惶恐且不舒服,加這名男子沒有穿著可辨識的工作服裝,讓人根本無法確定他到底是誰,雖然當場要求對方提出身分證明,但對方只給她看了一張寫著環保局和名字的證件,但詹庭琪表示,該證件長得完全不同於台北市政府的識別證樣式,且整個取締過程中,對方沒有拍下袋子的內容物,甚至在表明對這次取締有異議後,也仍開了一張舉發單。
詹庭琪事後越想越不舒服,寫信到台北市政府單一陳情系統向環保局反映,沒想到環保局要她提出證據。但詹庭琪說「事發突然,我不過是要搭乘捷運,怎麼可能隨時錄影呢?」隨後十幾天以來,環保局從沒再與她聯絡、向她核對事發經過。
詹庭琪說她近日自行打給承辦陳情的吳分隊長,卻因該分隊長的態度讓她受到二次傷害,分隊長說「隨便一個說他摸我屁股,他碰我的腰,證據拿來啊!」、「這是你個人主張,我真的沒辦法協助你」、「我過去也有被性騷擾,我在醫院體檢被醫生摸胸部,但我當時提不出證明,所以不成立」
不論是執法過程還是事後的回覆態度,都讓詹庭琪感到相當「傻眼」,她認為整起事件應至少與當事人核對過,而非沒做過任何確認就要她拿出證據來。
詹庭琪事後越想越不舒服,寫信到台北市政府單一陳情系統向環保局反映,沒想到環保局要她提出證據。(圖/取自詹庭琪臉書)詹庭琪補充,當初一直問環保局有沒有錄影,但該局都不願正面回覆,讓人質疑是不是在藏匿些什麼,或者之後若有提出相關資料,也很可能已經經過變造。
針對整起事件,詹庭琪提出三大質問:
第一,環保局巡查員執勤時是否不須要穿著可辨識服裝,或是配戴臂章等供人辨認的裝備嗎?第二,巡查員取締時,是否不須要當場拍照存證垃圾內容物是什麼?第三,環保局面對民眾性騷擾投訴的處理sop是否都是如此草率卸責?她認為政府應該要帶頭杜絕任何性騷擾與性犯罪,而不是成為藏匿的幫凶!
針對此事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回應,該遭控抓腰的巡查員沒有按照SOP行事,已立刻停止他的職務,也會進行懲處。至於分隊長跟隊長在第一時間,處理投訴方式不是很恰當,環保局要表達歉意。
針對此案,台北市環保局發布新聞稿說明如下:
所屬隊長、分隊長處理案件沒有同理心,未積極處理,環保局向民眾表達歉意,並將嚴懲相關幹部,進行再教育。
為減少稽查糾紛,環保局要求巡查員執勤時需配戴密錄器,並且2人1組出勤,但該名巡查員當天未配戴密錄器,也沒2人1組執勤,違反SOP,已經停止現職,並將予以嚴懲。
性騷擾疑慮,將由副局長組成專案調查小組,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在不妨害當事人隱私情況下,請雙方兩肇說明,並於1個月內完成調查結果,通知當事人。
若投訴人仍有疑慮需警方協助,環保局會協助報案,並全力配合調查。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