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游錫堃在院會宣讀朝野協商結論,有關台北地院函請立法院許可羈押蘇震清、廖國棟及陳超明,各黨團同意列入院會臨時報告事項,並於院會中予以許可羈押。
公文二度送抵立院。(圖/民視新聞)由於今天凌晨4時左右,北院法警將公文送到立法院,但因為時間太早,立法院駐衛警無權收件,所以上午8時左右,台北地院又再將公文送抵立院。依據程序,必須各黨團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協商,再經院會同意,立法院再將公文送回地方法院,才可以執行羈押。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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