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在與拜登完成首場辯論後,不僅民調落後拜登,甚至在確診新冠肺炎後,仍被美國媒體評析並沒獲得同情票。在此之際,AIT已在9月30日針對在台灣的美國公民發出E-mail「Message for U.S. Citizens: Don't Let the Elections Pass You By!」提醒在台的美國選民進行不在籍投票。
該訊息也同步在AIT官網更新。根據美國公民投票規定,只要年滿18歲的公民,依據屬於聯邦法的《海外居民不在籍投票法案》可在海外進行投票,不過,各州的投票方式與規則,仍有差異。
此外,要在海外投票,公民必須在每年1月到「聯邦投票協助計畫」(Federal Voting Assistance Program)的網站登記,並將簡稱為「FPCA」的文件寄回在美國法定居留州的選務機構,且必須填寫基本資料和現在居住地址等資訊。
根據FVAP每兩年進行一次的海外公民人口分析(OCPA),2018年具備資格的海外美國選民,亞洲之中以日本為首,共計9萬2879人,其次為香港的6萬4809人。而具雙重國籍(台灣與美國)的藝人謝怡芬Janet,在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時,就曾使用「不在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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