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鐵腕拆違建 85萬拆除費「向屋主索取」

《新北市強拆違建收費自治條例》在8月19日上路後,上個月16日,新北市府執行首次違建強拆作業,鎖定鶯歌區和淡水區,其中淡水區違建套房,隔間多達93房、69衛浴,目前已全數強拆完畢,拆除費用總計85萬元,不會動用到人民納稅錢,而是向屋主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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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大隊手拿鐵鎚,用力往牆上敲打,施工現場來回趕工,使用大型機具,要把整棟建築物拆除,眼前四層樓房,全都是違法隔間。

無論裡頭住的是誰,違建就是違建,新北市議會今年三讀通過,強拆違建收費自治條例,第一波鎖定位在淡水出租套房,二到五樓用水泥隔成93間套房、69間衛浴違法分租,2年前市府通知屋主,卻遲遲不肯拆,市府只好強制拆除。

除了工程時長縮減,拆除費用從原本預計的75萬變成56萬,另外一間位於在鶯歌區鐵皮屋,被用來經營撞球館,遭民眾當成聚眾吸毒場所報警,市府獲報後,花了6天半時間、29萬元拆除完畢。

市府強拆違建,一共要收取85萬拆除費,會全數納入市庫,要是逾期未繳,就會依法強制執行,千萬別有僥倖心態!

(民視新聞/蕭宇珊、邱顯復 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