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屎男「自備蟑螂腳」還拍照存證3共犯收押禁見 檢警疑幕後有藏鏡人

台北市的保護傘餐廳,被人闖入潑穢物,警方逮捕一名莫姓男子,他一度宣稱,在餐廳吃壞肚子,才會挾怨報復,卻被警方查出,他自備「蟑螂腳」放在餐點旁拍照,嫌犯這才坦承,背後有人教唆,給了1萬5千元,檢方發出拘票抓人,漏夜訊問後,裁定3名犯嫌,全部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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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員警圍上前,眼前三名男子逃都逃不掉,看起來相當心虛,他們就是涉嫌犯下潑灑「保護傘餐廳」穢物的共犯。

這一起潑穢案件,發生在16日中午,莫姓男子犯案後被逮,宣稱自己曾經去保護傘用餐,吃到蟑螂腳,還拍下照片當證據。莫姓男子拿出照片,強調自己吃壞肚子,還跑去藥房拿藥,才會憤而行兇,但警方懷疑,這根本是自導自演,最後他才坦承,有三名共犯交付1萬5千元,做為潑灑穢物的酬勞,沒想到,檢方發出拘票同時,這三名共犯就在台北地院外面,等著看莫姓男子能否交保,結果自投羅網、遭到逮捕。

大安分局偵查隊長謝志鑫表示,「調閱相關監視器抽絲剝繭,發現這三位共犯在餐廳前面形跡可疑。」

警方抽絲剝繭,發現三名共犯其中一名25歲江姓男子,是莫姓嫌犯高中同學,而另外兩名李姓兄弟檔,在莫姓男子犯案前,也和江姓男子出現在餐廳周遭勘查地形,其中兩人還去餐廳假裝用餐,一人在外把風,一同監工,確認莫姓嫌犯下手後,才離開現場,可見計畫相當縝密。

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指出,「偵辦方向還是朝幕後有沒有主使者,或者其他因素來徹底的深入查明,有沒有幫派或其他背景我們都不排除,沒有設定是哪個方向,就是證據到哪我們一定辦到哪,不讓他們有僥倖的空間。」

複訊後,檢方認為3人有逃亡、滅證串供之虞,聲押禁見獲准。犯嫌的父母得知結果,當場放聲痛哭。但3人如今只能狼狽走上囚車,替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民視新聞/蕭宇珊、王翊軒、陳宥霖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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