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渡假村仲裁出爐 台東縣府6.29億買回

延宕13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仲裁結果出爐,台東縣政府以新台幣6.29億元買回。來聽聽台東縣府最近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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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長饒慶鈴表示,「除了去美麗灣更名歸還海灘與主建物處置請益以上3項處理原則外,我必須要代表縣府再次向想關心環境保育的人與團體表達感謝,財源部分我們會盡力避免衝擊,既有縣政推行這部分將另行向議會匯報。」

台東杉原海邊美麗灣渡假村,民國94年底動工、96年主體建築完工。之後,環保團體陸續提出「建照和執照無效」、「環評無效」訴訟,建照和執照部分,業者勝訴。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在105年3月底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由於營運遙遙無期,業者在兩年前提出仲裁要求終止契約,並向台東縣政府求償損害賠償12億1922萬元。仲裁結果出爐,裁定台東縣政府以6.29億元買回。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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