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氣」正式納入管制!違法持有、網路販售最高開罰30萬

笑氣正式納管!環保署公告,笑氣列為第一個關注化學物質,未來查緝發現民眾未依規定持有笑氣,最高可罰30萬元,要是致人與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環保署表示,像是工業、食品、醫療用笑氣,要標示「經核可,不得網路販售」,得按月申報等,希望從源頭管制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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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拿紅色氣球,邊吸笑氣邊胡鬧,女子神智不清,讓計程車司機很害怕,報警處理。

或是民眾再摩鐵開趴,拿笑氣助興,被警方人贓俱獲,卻僅能以「社維法」輕辦。現在環保署正式公告,不管買主、賣家,非法持有、販售,通通要罰,11月起將跨部會,聯合稽查。

環保署毒物局長謝燕儒表示,「那在行政院的專案小組裡面,其實都有個分工,都會從源頭製造跟輸入,一直到販賣一直到後面的使用,會有法令整個的控管下來,不會說有某個地方不見。」

笑氣成為國內第一個列關注化學物質。新法規定,若致人於死或危害健康,處7年以上到無期徒刑,併科最高千萬罰金。業者無照運作、網購郵購,最高罰30萬元,還可勒令停業,按次處罰。

謝燕儒表示,「早在10天前就已經開放這個系統,讓業者來試填或者是來做一些紀錄,那到今天早上為止,已經有150多家來上網來紀錄。」

環保署提出四要兩禁止,希望溯源管理,將給半年緩衝期,輔導業者申請許可證。畢竟除了工業、食品、醫療,民眾非法吸食濫用,會噁、嘔吐、缺氧、造成永久腦受損,甚至造成死亡,可不能開玩笑!

(民視新聞/陳盈竹、李建緯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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