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法」元旦起實施 農損賠償保障農民

《農業保險法》將於明年(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行政院農委會今天(12月29日)邀請農漁民及農漁會出席參加記者會,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農業保險法》施行,為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樹立重要的里程碑,也為農漁民營造安心從農的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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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看天吃飯,洪害、乾旱、風災都直接影響農作收成,如今「農業保險法即將在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替農民規避許多風險。

稻農潘美秀說,「這4年來我們共理賠了兩次,以我的全部耕種面積來算的話,共理賠了20幾萬,很感謝農委會推動農業保險,讓我們農民多了一份保障。」事實上農委會2017年起推動試辦頗受好評。特別是今年上半年發生稻穗不稔實,俗稱的空包彈,造成稻農損失,共有29鄉鎮達理賠標準,理賠金超過1億,其他還有蛋農也獲得相關保障。

蛋雞農林智傑表示,「可以保障我們後面的生產,可以保障我們現在投資金錢的計劃,我們都可以把它算進去。」極端氣候影響下,天然災害發生頻率高,常導致嚴重的農業災損,為保障農民收入穩定,農保從2017年試辦至11月底,已開辦21種品項,累計理賠件數約9200件、總理賠金額達3億元,理賠率來到66%。有效減輕災損衝擊。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說,「這個農民參與的覆蓋率已經有將近10%,我們未來會大幅度地往前走,把農民不歸咎於自己的、看天吃飯的這個問題來解決。」農保法施行內容包括,擴大保障範圍、減輕農民保費負擔、成立農業保險基金、協助農民分散農業經營風險。以花蓮壽豐鄉稻農為例,每公頃自付保費10%,每年只要繳交保費353元,如果發生損失、就可獲得理賠38931元。

農金局局長李聰勇表示,「這也就是農業保險,對於農民最大的一個好處,當損失發生的時候,除了政府的現金救助以外,還有農業保險額外的可以再加碼理賠給農民。」農委會架構完整的農業保險運作機制,並加強宣導農業保險政策,落實照顧農民的生活。

(民視新聞/林靜芬、張庭翔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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