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偷渡案宣判10人遭判刑最重3年 2未成年不起訴

今年8月23日,香港12名參與反送中運動的人士搭船試圖偷渡離港,途中遭中國海警逮捕,扣押超過4個月後,當地法院今天早上對這起偷渡案宣判,其中10人遭判7個月到3年不等,另2名未成年嫌犯,則移交香港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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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香港12名參與反送中運動的人士,計劃偷渡來台,但出海沒多久,途中就遭中國海警逮捕。

這12名港人,被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當地法院12月28日開庭審理這起偷渡案,接著12月30日以「偷越邊境罪」,對其中10人判刑與罰金,包括鄧棨然與喬映瑜,分別被判入獄3年與2年,而鄭子豪、嚴文謙等其餘8人,則同時被判入獄7個月。而另外兩名未成年嫌犯,法院則不起訴,移交香港警方處理。

港警表示,這2名未成年嫌犯,分別為黃臨福和廖子文,由於2人離港前,曾因縱火與持有汽油彈材料等罪行而被捕,但保釋期間沒有到法庭應訊,後遭通緝,因此深圳警方移交港警後,之後由香港法院另行開庭審理。

這12名港人的家屬,先前多次抗議,12人遭逮捕扣押超過4個月,期間音訊全無,港府也完全沒有任何協助,深圳鹽田法院12月28日開庭當天,更不讓外國外交人員入內旁聽,連家屬、家屬的委託律師、記者等,也通通因旁聽席客滿的理由,不得入內。

美國國務院日前就呼籲北京當局釋放12名港人,但中國外交部則回應,促美方停止借香港問題干涉中國內政。

(民視新聞/林昀嫻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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