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宣判 10人獲刑7個月至3年不等 另2名未成年移交香港
資料畫面

今年8月23號,香港12名參與反送中運動的人士搭船試圖偷渡離港,途中遭中國海警逮捕,扣押超過4個月後,當地法院今天早上對這起偷渡案宣判,其中10人、遭判7個月到3年不等,另2名未成年嫌犯,則移交香港處理。


更多新聞: 黎智英宣布辭壹傳媒主席 恐被送到中國審判!

深圳鹽田法院是在本周一開庭審理這起案件,接著在今天以"偷越邊境罪"對其中10人判刑,其中鄧棨然、喬映瑜兩人,分別被判入獄3年與2年,以及罰金,而鄭子豪、嚴文謙等其餘8人,則同時被判入獄7個月。而針對另兩名未成年嫌犯,分別為黃臨福和廖子文,已移交港警處理,會先送往隔離營,之後在香港另行開庭。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為「美女與野獸」設計服裝、時裝平民化推手!回顧皮爾卡登傳奇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