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彰化一所國中女校長去年12月和家長委員喝酒,酒後在路上不斷大哭大鬧,還對學校人員咆哮,遭人拍下影片,向縣政府教育處檢舉。
彰化教育處長陳逸玲今日表示,該校長的行為已實際影響到校譽,特別是飲酒失態的部分,是教育界不允許的。針對校長失態行為的處置,教育處會針對相關的行為送考績委員會議處,調查期間同時召開校長遴選委員會,議決後續該校長的去留事項,審議前這段時間會先將校長調回府內,由候用校長代理該校校長,主持教務。
教育處長陳逸玲指出,校長們在偏鄉對學務方面與提升偏鄉學校的學力都非常的用心努力,希望教學務方面校長與老師們盡量採取溝通的模式進行,讓雙方共好,同時顧及孩子的受教權與提升學力,教育處也會加以嚴格督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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