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慶恩涉「翁茂鍾案」 高檢署聲請再審盼還清白

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涉嫌與司法人員不當往來,引發銀行員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等案件,諸慶恩二審遭判刑四個月,卻在上訴三審期間過世,高檢署認為他蒙受不白之冤,一共列出四大再審理由,聲請再審,質疑當初高院針對有利他的證據,根本沒有詳加調查,即便諸慶恩人不在了,也要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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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檢察署書記官長吳怡明說,「我想任何地方的不公義,都會威脅到所有地方的公平正義,我們也認為說做對的事情,只要及時去做它就是對的,它就是最佳的時機。」引用非裔美國人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的一番話,高檢署開宗明義,就是要替基層銀行員,蒙受不白之冤,聲請再審討回公道。

諸慶恩涉「翁茂鍾案」 高檢署聲請再審盼還清白

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和司法人員不當往來得過程,全記載在27本筆記本中,其中更牽扯出銀行員諸慶恩,替銀行追債,反倒挨告判刑,最後疑似抑鬱而終。

諸慶恩涉「翁茂鍾案」 高檢署聲請再審盼還清白

當時,佳和集團旗下怡華公司,向百利達銀行申請擔保,最後倒債1000萬美元,擔任銀行資產負債部經理的諸慶恩,向法院聲請本票追債,對方卻反控他持假訂單追債,原本諸慶恩一審無罪,二審改判四個月,他不服上訴最高院,卻在審理期間不幸過世,怡華則轉向他兩名年幼女兒求償5.4億,後來因為偽造文書二審就定讞,不得上訴三審,諸慶恩判刑確定,但過程疑點重重。

諸慶恩涉「翁茂鍾案」 高檢署聲請再審盼還清白

台灣高等檢察署書記官長吳怡明說,「所以亡羊補牢猶未晚矣,我們台高檢對於本案,一定會持續的加強關心,以及將相關的證據,論述的相當清楚,讓這個案子能夠得到,我們想要達到的效果,也就是希望能夠還諸慶恩先生,以及他的家人一個公道跟清白。」

諸慶恩涉「翁茂鍾案」 高檢署聲請再審盼還清白

列出聲請再審四大理由,包括銀行經理諸慶恩,審理期間提出利己證據,高院並未調查,就連共同被告及證人,有利諸慶恩陳述,高院也像視而不見,還有百利達銀行函覆財政部,證明無偽造文書犯意,高院也沒有詳加調查,更重要的是怡華公司,沒有因諸慶恩案,受有任何損害,民事訴訟還因此敗訴確定,這項新事證,也成了聲請再審關鍵,雖然諸慶恩離開人世,但台高檢盼騰替他討回公道,透過再審,釐清「翁茂鍾案」背後真相。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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