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表示,稍早已以被告身分傳訊肇事的駕駛游姓司機,並傳喚證人通運公司陳姓負責人,釐清事故發生過程及車輛保養等相關問題。
梁光宗說明,檢察官訊問完畢後,認為游姓司機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但尚無羈押之必要,以新臺幣100萬元交保候傳。
梁光宗也說,檢察官已扣押肇事遊覽車進行勘驗當中,並詢問乘客與目擊證人取得案發過程往來車輛行車紀錄,進行影像分析。同時透過下載肇事車輛數位行車紀錄檔案,判讀並檢視車體、煞車系統,將持續調查各項證據,查清楚車禍發生原因。
關於煞車與檔位問題,梁光宗透露,目前並未發現重大煞車異常,檔位部份則確定是停在「N檔」上,但過程當中是否最後是打N檔或是有其他排檔,正在調查當中。他也強調,最後結果待綜合證據判斷,再對外說明。
面對記者提問,游姓司機頭戴鴨舌帽不發一語,快步走入車內,通運公司負責人則表示後續都在處理當中。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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