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基去年4月21日上午,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的咖啡店用餐,突遭不明男子潑漆,警方隨後組成專案小組,陸續在高雄將51歲鄭男和33歲曾男、27歲曾男胞弟拘提到案,3人事後遭到北檢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依《刑法》傷害罪,判處主嫌鄭男4月徒刑,曾姓兄弟各3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林榮基上訴二審中。
民事方面,林榮基以名譽、健康、自由權受損,向鄭男等3人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18日開庭,今天下午5時宣判,法官判被告連帶給付30萬元,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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