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人中學掏空案 前董事長盛天麟被判4年5月定讞
(圖取自及人中學網頁cjsh.ntpc.edu.tw)

及人高中前董事長盛天麟被控掏空校產案,盛天麟一審被判處4年5月徒刑(其中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二審維持原判,盛天麟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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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新北市的私立及人高中、小學,在民國105年間爆發時任董事長盛天麟、及人小學董事長盛平麟兄弟與董事會成員涉嫌從95年起侵占課後輔導費等,又向營養午餐、校內工程廠商索回扣,新北地檢署依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

新北地方法院認定,遭掏空校產為新台幣7000多萬元,依業務侵占等罪判盛天麟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得易科罰金部分5月徒刑;盛平麟及妻子熊慶華均被判不得易科罰金部分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1年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仍維持一審刑度,另考量盛平麟、熊慶華繳回犯罪所得6000萬元,各給予2人緩刑4年。盛天麟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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