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工程車滑落致太魯閣號出軌 交通部次長:初步認為危害預防有疏失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在危害因素應預防並採取預防措施部分,他初步認為有疏失。(圖/民視新聞)

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2日發生出軌事故,台鐵局今天晚間召開記者會說明最新進度,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在危害因素應預防並採取預防措施部分,他初步認為有疏失。

更多新聞: 六堆超級馬拉松 傳承300年客家文化與精神

台鐵局委外邊坡整治施工廠商(東新營造)工地主任李義祥2日上午約9時左右駕駛貨車,巡視工地,停放在施工便道上,進入工務所後,因故溜逸20公尺,沿著施工便道滑落至東正線上(K51+450),遭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通過時撞擊,發生出軌事故,車上496人中有51人死亡、188人受傷。

針對合約是否規定施工區須設置圍欄,台鐵局副局長杜微說,合約規定工區外圍應設置圍欄及出入口管制,目前確定有設置,但邊坡旁並無明文規定要設置,這部分施工計畫書也可看出。

杜微表示,合約中對於工區安全防護、軌道運行都有要求,包括合約第49頁提到,沒固定護欄或圍籬的臨時道路施工場所,應防止車輛突然進入等災害事故發生;合約第70頁,關於危險告知也同樣對列車通過或施工時被飛落物體擊中,危害因素應採取預防措施,承包商是否有不周延的地方,將進一步釐清。

另關於工程展期部分,杜微指出,合約原本工期在1月20日結束,但因合約執行跨民國108年和109年,許多連續假期都禁止施工,因此廠商於1月14日提出展延工期的要求,花蓮工務段同意展延到3月15日。

杜微說,後面因為施工場地是明隧道,在隧道內壁施工,對於經過列車有風險,基於此原因,台鐵局要求部分工程須在夜間施工,也壓縮到工作時間, 因此工期再展延至4月26日。至於廠商是否違反合約,將進一步等運安會調查,台鐵也會配合調查釐清真相。

杜微表示,未來會全面檢討類似情形,包括以前對於施工加強介面互動,包括瞭望、預警等工作,以後對於特殊的工作場合會檢討並增加硬體防護措施,增加安全性。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太魯閣號事故啟動大量傷患 陳時中:檢傷分類處理進步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