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包廂脫衣陪酒 法官裁定7小姐免罰

台東警方今年初,查獲小吃店提供脫衣陪酒,將7名小姐以違反社維法,移送簡易法庭行政裁罰,而店家則是以刑法妨害風化罪偵辦。不過法院審理後,以包廂的隱蔽性,不符合法條明定的「公開場所」,裁定7名小姐免罰,法界提出看法,包廂是不是公共場合,還得視個案來判定,這個判例確實比較特殊。

更多新聞: 快新聞/太魯閣號事故釀49死 李義祥、移工「阿好」過失致死罪起訴

大批員警來到卡拉OK店,逐一敲門,請顧客配合臨檢,查驗身分,台東警方執行掃黑掃黃任務,今年1月就查獲,台東一家小吃店,提供脫衣陪酒的服務,將7名陪酒小姐,依社維法移送法院簡易庭裁罰,但法官卻裁定免罰,大大打擊第一線查緝員警士氣。

民眾說,「不好啦,妨害風化,比較不適合抓到這樣又放他走。」

小吃店包廂脫衣陪酒 法官裁定7小姐免罰

當地民眾認為,不該縱放。不過台東地院法官卻認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前提是,從事違法行為的場所,必須是公開,任何人能隨意出入的地方,也就是說被查緝的包廂隱蔽性,並不符合法律規定要件。

台東地院庭長邱奕智回應,「性交易如果是有營利的部分,會有另外的刑事責任,這邊是刑法要處理的問題,那社會秩序維護法是要處理,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部分,所以在文意上,法官不能超越文字的解釋,如果警察單位認為在執法上有困難,請立委去修法。」

台東警察分局第一組組長彭森志則表示,「本分局尊重法院裁定,但是對於違法違序色情行業,本分局仍將持續鍥而不捨查察取締。」

小吃店包廂脫衣陪酒 法官裁定7小姐免罰

警方尊重法院裁定,法界提出不同見解,包廂雖然有門遮掩,但也可能因為沒上鎖,遭他人誤闖,因此陪酒小姐,可能不只違反社維法,也涉及公然猥褻罪。

律師張怡凡則表示,「明明就是一個外面的人可以輕易的走進去,看到裡面的這個狀況,還認為說不是公共場所,或公眾的出入場所,或許這會是實務上比較少數的見解。」

小吃店包廂脫衣陪酒 法官裁定7小姐免罰

小吃店包廂在台東法院認定,不屬於公共空間,因此只要不涉及性交易,關起門來,脫衣陪酒的當事人,連行政裁罰社維法,都管不到。過去警方抓賭客,最少還能以社維法裁罰,反而危害善良風俗的脫衣小姐免罰,法律條文中的公共空間定義,恐怕得重新檢視。

(民視新聞/李育翰、黃毓倫、陳泊翰 台東報導)

更多新聞: 洗刷「慶記之都」污名! 高雄檢警連手逮槍毒犯 槍竟然藏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