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彰化的華成市場所在,靜修路上,是一整排相連的透天厝,多半是一樓用來開店,樓上用來當住家,從外觀看起來,很正常,看不出來兩年前這裡曾經著火,2018年12月,紅紅的大火,在各家的樓頂,一間一間的燒過去,這起火警,除了起火點那一戶,還延燒的其它五戶民宅,受害的這一戶,樓下是手搖飲加盟店,屋主就住樓上,所有的家具和3C用品,燒成焦炭,災損一共29項。
手搖飲業者說,「從頭到尾他們都一直否認說是從他們店引起的,本來有去調解但是調解不成才上訴。」五戶被波及的民宅,矛頭都指向了服飾店,但是雙方協調失敗,手搖飲老闆是最先提告的,也最先得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判決。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紀佳良表示,「因為被告過失不慎的行為所導致,而且該行為與原告因火災所產生的損害,有相當因果關係則被告當然應該為這次火災,所發生的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手搖飲店業者,獲判41萬9001元,全案還可以上訴,雖然業者擔心不一定最後能拿到錢,還是感謝法官。
手搖飲業者認為,「錢我是覺得可以接受,因為我覺得法官其實他是公正明理的。」
對於法院判決結果,服飾店大門關著,沒有回應。另外還有兩戶受災戶也提告,案件由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中!
(民視新聞/李文華 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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