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騎在馬路上,才剛過彎,眼前突然出現一名男子,溜著電動滑板車,直接逆向衝過來。女騎士嚇得放慢速度,對方似乎也嚇一跳,結果失控往左偏移,當場閃車自摔,這一摔之下不得了。
救護車獲報嚴重車禍,鳴笛趕到現場,58歲劉姓男子倒在地上,一動也不動,還散發濃濃酒氣。地上留下大片血跡,鞋子和隨身物品,還有電動滑板車,車頭傷痕累累,這一起事件,發生在5號晚上11點多,新北市蘆洲九芎街上,劉姓男子頭部重創,昏迷指數只有3,酒測值高達1.38。
其實滑板車根本不能上路,最高可罰3600元,另外,滑板車不屬於慢車,酒駕沒有罰則,但電動滑板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酒測值超過0.25毫克,同樣觸犯公共危險罪。可別以為騎乘電動滑板車無法可管,如今有民眾酒駕出意外,罰款還算小事,就怕賠上一條命。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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