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老師因疫情停班 房東憂收嘸租金逼退租

因為疫情失業或收入減少的人,首要擔心的就是房租與房貸壓力,一名從事幼教業的女子表示,明明租約到9月底,房東卻因為擔心她停班繳不出房租,逼她6月底就要退租,讓她感到十分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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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嚴峻,台灣進入三級警戒已經一個月,政府鼓勵民眾沒事別出門待在家,對租屋族來說,工作因為疫情受影響,繳不出房租,現在可能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幼教老師因疫情停班 房東憂收嘸租金逼退租

一名幼教老師在臉書社團PO文,表示自己因為疫情關係,暫時不能去上班,問了房東是否能減輕負擔?一開始説可以用押金來扣,後來房東越想越不對,就怕這名教師繳不出房租,竟然又要她和室友簽字解約,趕他們走,老師百般無奈,因為合約明明是簽到9月,卻被要求6月底就要搬走,除此之外,還沒經過他們同意,就找房客來看房。這樣的舉動,也讓不少民眾看不下去。

民眾表示,「就沒有一種同理心啦,應該在這疫情期間,事實上有一些商店,房東反而是降價。」

民眾:「是可以商量一下,因為現在大家疫情關係,都不是那麼順利嘛,那房東看是不是能夠體諒一下。」

到底該不該簽這張切結書,民眾看法兩極,紛紛在底下留言,有人說這張不用簽,很明顯的不合理,條約依照原本合約走就好。如果房東強硬就拿著這張去找消保官申訴。也有人認為合約還沒到,本來就可以不簽,這是租客的權益。但也有網友表示,其實疫情大家都很辛苦,也不是所有房東都收租揮霍,很多左手收租,右手就要拿去繳房貸。

律師劉韋廷說明,「依照我們內政部定型化契約的範本,裡面有規範房東不僅要返還房客,兩個月的押租金還要給付,相當於最高一個月的違約金,才能夠提前終止這個契約。」

律師表示,其實房東按照法規,只要返還全部押金,再加上一個月的違約金,是可以收回房子的,只是因為疫情沒了收入,讓教師感到心寒;而房東也怕房客繳不出房租,收入會成問題。在疫情嚴峻時刻,沒有人是贏家,只能期待疫情能得到控制,讓大家都能回歸到正常生活。

(民視新聞/呂中漁、張庭翔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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