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該起事件,黃珊珊說明,當時的規定是中央指揮中心的接種計畫,雖然沒有限制施打地點但有針對施打對象做規範。對此,黃珊珊表示,診所在施打疫苗方面沒有違反中央規範,但卻違反了台北市府的政策。
除此之外,政風處長沈鳳樑表示,已分別訪談疾管科科長、股長、專員、2位承辦人、衛生局長黃世傑以及好心肝所接洽的執行長。其調查結果發現,好心肝在拿到疫苗前,小禾馨就已拿到85瓶疫苗,且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曾代表向黃世傑轉達小禾馨診所對疫苗的要求,黃世傑則請蔡姓專員評估該「要求」,最後讓專員交代股長核發疫苗。
至於好心肝的部分,沈鳳樑指出該診所從5月20日開始就頻繁聯繫吳姓股長表達取得疫苗的要求,但是股長以不符規定拒絕。不過有鑑於小禾馨之後成功取得疫苗,再加上好心肝屬於合約診所,因此吳姓股長於6月7日同意發放15瓶疫苗,但同意的過程中均無簽呈。除此之外,吳姓股長在內部會議報告時,科長甚至認為施打對象如果正確就給,因此於後又再發放100瓶。
關於該事件相關診所、人員的懲處,黃珊珊表示好心肝的兩家診所施打人員非一到三類,因此依法裁處200萬,並於下週寄出裁處書,目前禾馨診所名單還在比對,下週繼續清查,而合眾診所的部分,黃珊珊表示其施打名單都與醫事人員有關,清查結果會再與大家報告。另外,除了黃世傑外的政務人員,包括股長、科長等均由考績會檢討責任,至於施打名單部分,則交給地檢署依法處置。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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