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說明,符合修正後補貼資格條件者,如109年曾請領勞工生活補貼,勞保局將於7月9日起直接將補貼款項匯入同一帳户或以支票郵寄原留地址,並附記「行政院發」字樣,無須另提出申請。
如109年未請領者,請自7月9日起至8月9日止,至勞保局網站以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線上登錄勞工本人帳戶資料、聯絡手機及地址,勞保局將於資料登錄後儘速撥款,並以簡訊通知。
配合本次擴大補貼發給作業,所有符合生活補貼資格條件而尚未請領者,勞動部亦同步修正登錄帳戶期限,將一併延長至8月9日止,提醒尚未登錄帳戶的勞工,儘速至勞保局網站登錄帳戶資料,以利核撥。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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