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沒被移送遭質疑特權,警方做出解釋。(圖/民視資料照)
丁允恭受訪坦言,案發前一天晚上在家喝酒,結果睡了一覺,醒來後以為酒退了,不知道會超標,並強調自己有跟騎士家屬聯繫,一定會負起相關法律責任。案發後警方把丁帶回派出所,開出九萬元酒駕罰單,但公共危險罪部分未隨案移送,遭質疑「包庇特權」。
高雄警方澄清,據警政署酒測「後續處理規定彙整表」,呼氣酒測值在0.18毫克到0.24毫克之間,如果肇事,除了開罰單,另依刑法第185條之3製觀察紀錄表,畫同心圓、走直線,做為客觀判定依據,不合格便將涉案人隨案移送地檢署;合格的話,則依「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職務執行聯繫辦法」,請示檢方後,再依函送方式交地檢署。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宗元也在臉書指出,關鍵就因為酒測值未達0.25,所以法律規範必須有額外證據來證明行為人無法安全駕駛。丁允恭在案發現場酒測值僅0.23,無法以刑法185條之3認定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必須要有其他證據來認定他不能安全駕駛,但丁允恭在觀察紀錄表是通過測試的、加上酒駕須依法扣車,也無預防再犯之必要性,「這時不予逮捕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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