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說明,所謂「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之中高齡再就業者」,是指超過65歲者,或已領過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繼續受僱工作,因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而無法請領補貼。
勞動部指出,對於前述具有經濟需求而勉力工作維持生活的中高齡者,亦可能受疫情影響致薪資減少而需協助,因此修正計畫予以補貼,但仍須有110年4月30日(全時勞工)、110年4月任1日(部分工時勞工)受僱參加勞工保險或單獨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之紀錄。
勞動部說,至於其他資格條件,包括月投保薪資仍維持在24,000元(含)以上至34,800元(含)以下(全時勞工)、23,100元(含)以下(部分工時勞工),以及原有的排除條件,仍然不變。
另外,由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多次延長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直至7月27日降至二級,部分勞工7月份薪資始受疫情影響而減少,因此,除原5月或6月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的薪資,減少達20%以上者外,擴大將7月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薪資,減少達20%以上者納入補貼對象。但考量就業保險7月份資料仍在納整中,將於8月23日上午10時開放申請。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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