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槍奪命女童二審逆轉 生父重判10年

高雄市3歲的鄧姓女童,前年1月間跟生父鄺姓男子外出遊玩,卻在加油站洗車時遭到空氣噴槍離奇奪命,當時生父被判刑一年十個月,而高分院二審後,生父被改判十年,可上訴,而母親也現身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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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激動落淚,感謝外界的幫忙,而她的鎖骨,也刺上女兒的名字,用英文寫下"你永遠在我心中",看得出來對愛女的懷念與不捨,而這個案件,當時橋頭地院一審,認定是女童把玩誤觸或鄺男使用時未注意,導致女童被高壓氣流灌肺致死,去年7月依過失致死罪判鄺男1年10月徒刑,但女童母親鄧女直指是鄺男殺害女兒,要求檢方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認定鄺男傷害兒童致死,改判有期徒刑10年,全案可上訴。(民視新聞/陳姵妡、陳凱茂 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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