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洋配」套卡傳觸法 悠遊卡公司稱「非代言」:已取得肖像、著作權
悠遊卡公司日前推出「麟洋Taiwan in悠遊卡」,不料卻驚傳有觸法疑慮。(圖/體育署提供、民視新聞資料照片)

體育中心/周希雯報導

我國羽球男雙王齊麟、李洋在東奧勇奪金牌,「麟洋配」因此人氣飆漲,一舉一動成為焦點。悠遊卡公司順勢推出「麟洋Taiwan in悠遊卡」,但週刊卻報導稱,兩人為國營事業的員工,接受代言恐違法規定,最嚴重會導致兩人離隊。對此爭議,悠遊卡公司也回應,發行悠遊卡均正式取得肖像權和著作權,悠遊卡僅是發卡單位,並非「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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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卡公司日前推出「麟洋Taiwan in悠遊卡」套卡,一套兩張,其中有王齊麟、李洋搭配Q版招牌「聖筊」,以及重現當時金牌戰中「Taiwan in」決勝點,並搭配兩人Q版人像;兩張卡面上也都有兩人的親筆簽名。但《CTWANT》指出,兩人均是土地銀行公務員的身份,且土銀高層竟是看報紙才知道「麟洋配」代言悠遊卡,有觸法疑慮。

「麟洋配」套卡傳觸法 悠遊卡公司稱「非代言」:已取得肖像、著作權
悠遊卡公司推出一套兩張「麟洋Taiwan in悠遊卡」。(圖/民視新聞資料照片)

週刊指出,王齊麟、李洋目前是土銀正式行員,除領有行員的薪水及每月約2萬3的營養金外,退役後還可直接開啟金融業職涯,避免「除役即失業」的惡夢。然而兩人在東奧奪金,代言紛紛找上門,但兩人背負公務人員身分,依法不得兼職。對此,主管機關財政部著手研擬「企業對企業策略聯盟」方案,意即由土銀擔任窗口,接洽「麟洋配」的代言或宣傳活動。

「麟洋配」套卡傳觸法 悠遊卡公司稱「非代言」:已取得肖像、著作權
「麟洋配」自在東奧奪金後人氣飆漲。(圖/體育署提供)

對此,悠遊卡公司強調,公司所製作之合作發行悠遊卡,均正式取得肖像權及著作權,悠遊卡僅是發卡單位,並非「代言」。至於麟洋配悠遊套卡的銷售張數,及麟洋抽成比例等詳情,悠遊卡公司說,由於商業合約皆有保密條款,因此不便對外說明。經紀人吳宜倫稍早也回應,銓敘部已經有公文下來,允許單次授權,所以沒有違法問題;王齊麟父親也說,對於肖像權、一次性授權的解讀,應該由政府機關來認定。

「麟洋配」套卡傳觸法 悠遊卡公司稱「非代言」:已取得肖像、著作權
悠遊卡公司強調,公司所製作之合作發行悠遊卡,均正式取得肖像權及著作權。(圖/民視新聞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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