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混血少女凌虐致死 情侶檔無期徒刑減至14年6月

桃園男子潘子鑑1998年與女友陳諭詩、友人吳昶弘合夥經營檳榔攤,僱用17歲林女及陳姓女子為檳榔西施,潘男等人懷疑林女偷錢,加上陳姓女子懷疑林女喜歡她男友吳昶弘,一夥人竟聯手凌虐林女致死後焚屍。一審判處潘男、陳女無期徒刑,但高等法院30號卻改判2人各14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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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處潘男和陳女兩人各無期徒刑,檢察官依告訴人請求提起上訴,求處死刑,不過,高院審酌潘男和陳女犯後態度,並考量被告二人行為時年輕、思慮欠周,而且案發至今已超過20多年,考量刑罰需要性和其他情狀等等,量處被告二人 各有期徒刑 14 年 6 月,全案還可上訴。 

(民視新聞/黃恩琳 吳培嘉 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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