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互聯網自由度評分中國連續7年墊底 《外交家雜誌》:與台灣成光譜的兩端
《外交家雜誌》報導內容指出論互聯網自由度,中國與台灣成光譜的兩端。(圖/取字Freedom House臉書粉絲專頁)

根據美國《外交家雜誌》(The Diplomat)報導內容指出,在互聯網國際自由度滿分為100的評分中,台灣獲得80分;中國則僅10分。人民的網路自由度,台灣與中國屬於光譜的兩端,截然不同。而美國人權活動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在9月底公佈年度網絡自由(Freedom on the Net)排名報告,中國已連續第七年被列為70多個國家中網絡自由情況最差的國家。台灣首次參評,就躋身網絡自由度最高國家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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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人權活動組織自由之家9月21日公布的研究數據指出,台灣和中國在網路自由度上有著明顯的差異。根據該組織統計,在中國約有9.89億人口使用網路,但能使用的範圍、字詞皆被中國政府監管,已經連續7年被評為「互聯網自由度最差」的國家,評分僅得10分。

而這份網路自由度報告評選的70幾個國家當中,台灣首次入列就位居第五名,獲得分數為80分。報導中指出,台灣和中國這70分的差距,也反應了兩國間的民主差異。

該報導中舉出,中國政府在COVID-19疫情爆發時,就設立部門調查網友的爆料,更呼籲民眾勿在網路上散布有關病毒的訊息,否則將處以重罰。對於那些觸犯領導人習近平創立法規的人,更是限制了他們的人生自由、判處酷刑﹑幽禁等不人道手段。

相比之下,在台灣,網友和記者可按照自己的觀感,在社群媒體批評總統蔡英文或任何政治人物的政策,不用擔心會遭受到政府的攻擊。《網絡自由 2021》記錄了中國大陸和台灣當局採取完全不同的方法,加強對蓬勃發展的科技行業的監管的方式。

而中國頒布的《國安法》更是大量減少了中國人民言論自由的空間,且透過頒布的法令,政府可隨意查看人民所發布的內容,觸法者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期。反觀台灣政府,則是長年維護人民言論自由,更是有《個資法》來保護民眾的資訊不外洩。

台灣的其他監管努力旨在以不侵犯言論自由、信息獲取和其他人權的方式限制來自北京的虛假信息衝擊的影響並增強抵禦能力。互聯網視聽服務管理法案 (IASMA) 草案將通過要求某些公司報告收入和用戶統計數據,為用戶提供易於使用的違規內容投訴機制,並確保公司的服務條款闡明瞭如何收集和使用數據。

迄今為止,台灣監管機構一直避免封鎖數字平台和實施其他形式的技術審查——這是與中國政權系統性過濾不受歡迎網站的可喜區別。但是,IASMA 要求公司確保託管的內容不會危及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道德,或損害青少年的情緒或身體健康。監管機構應確保對這些類別的言論進行狹義和適當的定義,以免鼓勵公司在審查方面犯錯,並在努力遵守法律時刪除受保護的政治、社會和宗教言論。

在台灣,某些法律對誹謗和傳播虛假信息的處罰過重,互聯網用戶因在網上發表言論而受到調查、起訴和罰款。對虛假信息和誹謗的刑事處罰很容易被檢察官和執法機構任意應用和濫用,即使最終被獨立的司法機構駁回,指控也可能造成損害。例如,去年 9 月,一名音樂教師因 Facebook 帖子而受到調查,該帖子聲稱在政府內閣會議上提供的午餐是奢侈的和濫用公共資金,但法院後來駁回了此案。另外,雖然台灣的監視法律和程序與中國存在的普遍而全面的監視系統相去甚遠,然而,它們在實踐中損害了隱私權。2020 年 9 月提出的技術調查法草案將增強政府訪問存儲在人們電子設備上的私人通信的能力。

而美國和其他享有民主政治的科技公司也支持、保護台灣的網路自由,而台灣的民主力量相比北京宣布網路法壓制人民自由行成了強烈對比,報導最後更說,對於幾百萬名可望網路自由的中國人而言,台灣無疑是一個他們渴求的夢想之地,並視台灣為自由燈塔。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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