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普悠瑪事故一審僅司機被判刑 罹難家屬嘆:形同被賞熱辣辣的耳光
普悠瑪翻覆事件將滿三週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2018年台鐵普悠瑪翻覆事故,造成18死、逾290人輕重傷,宜蘭地方法院昨天上午宣判,司機員尤振仲過失致死判4年6月,前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璨煌、前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無罪,全案可上訴。對此罹難家屬發表聲明表示,一審的結果,「形同賞給我們一記熱辣辣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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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提到,普悠瑪事故後至今及將要滿三年,但感覺好像過了不只10年,過往生活完全改變,而且感覺已經距離好遙遠,尤其是今年太魯閣號又因台鐵工程管理疏失再度發生更大的遺憾時,才發現竟然短短的三年之內,會再度發生如此誇張的疏失,使得悲劇再度重演,而且又讓他們的親友在太魯閣事故中罹難和受傷,真不知台鐵的改革居然如此讓人難以承受。

「當初普悠瑪事故後,相關機關、單位所謂的痛定思痛,原來不是指他們,而是我們!是我們這些無辜的百姓以及罹難者的家屬」,家屬痛批,3年來相關機關、單位沒有改善疏失,容任這樣的事故一再發生,而且相關人等不但沒有被實質的追究責任,得到懲罰,有的人甚至還升官發財,「是怎樣冷血無情才能毫無羞愧的坐上那些位子」?

家屬提到,因為司機員疏失而造成事故的部分,他們很感謝司法的裁判,但是鐵路系統這樣複雜的運作方式,不可能只要司機員一人出錯就會導致列車的翻覆的,會導致這樣重大的事故,其他相關人員必定難辭其咎。

家屬認為,遺憾的是,檢察官起訴時即已將相關人等排除在外,昨日法院判決更僅有司機員有責任,他們的疑問是,台鐵所採購的ATP遠端監控等等相關安全系統沒有安裝或連線,相關人員竟然不需要負責任?「希望作為人民最後防線的司法機關,能夠再繼續追查真相,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家屬表示,再過兩天,事故就發生第三年了;這三年來,他們從痛哭失聲,到流乾了淚,但沒有想到的是,一審的結果,形同賞給他們一記熱辣辣的耳光,要他們如何能接受,「我們沉痛呼籲檢方提起上訴,我們不懂艱深的法律,我們只求一個公道。希冀那些生命無法承受之重,到我們為止」。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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