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於2021年8月4日發布編號第6288/BYT-MT號「減少對已完成接種COVID-19疫苗入境人員的集中隔離時間」公文,對已接種全劑量COVID-19疫苗的入境人員的集中隔離時間減少為7天,並在接下來的7天進行居家健康監測。
越媒報導指出,越南政府發言人黎氏秋姮(Le Thi Thu Hang)本月21日表示,政府於10月1日公布第128號決議,將暫時認可72個國家與地區發行的疫苗護照或相關接種證明,持有完整接種疫苗證明者能入境越南,且居家隔離觀察期減短為7天,該規定排定於11月正式實施。
從越南政府公布的72個國家與地區名單中,台灣列於第48,但外交部說明,高端尚未向越南政府提出正式的申請註冊,現階段若國人若持相關證明文件入境越南,可能無法順利申請縮短集中隔離天數。
陳宗彥今解釋,各國對於邊境的開放都有些不同,高端目前也有國家已經取得許可,但這都要看申請的狀況,而有些不一樣,至於針對疫苗接種證明,衛福部持續都有和各個國家做商談,而目前認可高端疫苗入境的國家有繼帛琉、印尼、紐西蘭。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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