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嫌犯9月份就拿著鐵鍬,趁凌晨四下無人,跑到北投石保留區,偷走25.9公斤的北投石,沒想到事隔一個月,29號早上8點多,又來開鑿北投石,這回裝備更精進,自備輻射探測器,嫌犯先前供稱,想要將含鐳北投石煮水喝,對身體有益,但醫師指出,北投石並不會達到保健效果,而隨意盜取行為,觸犯「文化資產保存法」,最高可處5年刑期,併科罰金50萬到2000萬,只是陳姓嫌犯絲毫不怕,三番兩次來偷北投石,實在囂張。
(民視新聞/黃恩琳 劉毓琦 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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