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警溫俊龍成「大毒梟」!組神秘船隊運30億海洛因「判無期」
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溫俊龍曾任警職,知法犯法,惡性重大。(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社會中心/徐詩詠報導

屏東地檢署指揮多個警政單位,去年7月在恆春外海,查獲漁船走私毒品,起出重達126公斤,市價高達30億元的海洛因,檢警向上追查,赫然發現走私集團的首腦,竟是前離職員警,有著「偷渡大王」稱號的溫俊龍;屏檢起訴後,法官認為溫男惡性極重,依運輸一級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其餘3名共犯分別判處12至14年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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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檢方展開4個月的偵查情蒐,赫然發現這個毒品走私集團的首腦,竟然就是溫俊龍;當時船隻前往貓鼻頭南方約100浬處與不詳運毒船隻會合,載運大量毒品返回台灣,檢警一共查獲324塊、重126公斤的海洛因磚。

檢方指出,根據包裝研判,海洛因毒磚應該是在緬甸金三角地區製造後,再從越南走私出輸出,再往上游追查,發現國內偷渡首腦溫俊龍也協助運毒,外傳他在公海養了一支神秘船隊,終年不靠岸,疑似與其他金主協調分到4成紅利,提供船隻從海上運毒接駁。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溫男曾任警職,知法犯法,惡性重大,走私大量毒品,危害社會甚鉅;依照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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