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酒測值1.04 檢測陽性「未複驗」判無罪

酒後騎車上路,男子酒測值高達1.04,卻獲判無罪!去年,宜蘭羅東發生一起車禍,林姓騎士昏迷送醫,抽血後換算酒精濃度1.04,法官認為急診〝生化檢測儀器〞,容易出現偽陽性,醫院驗出陽性,卻沒經過具有法庭證據能力的分析法再次複檢,加上無法證明,男子騎車時有何異常,因此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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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一般急診生化儀器,大多是生化酵素免疫分析法,容易出現偽陽性,僅供醫療參考,若出現陽性,應該再以具法庭證據能力,「頂空氣相層析分析法」,進行複驗,而酒測值達1.04程度,騎士可能早就步態不穩、噁心想吐,卻沒有證據能證明,男子騎車過程有何異狀,加上抽血檢體早就銷毀,難以認定酒駕,才會判決騎士無罪。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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