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跟騷法》立院三讀通過 蔡英文:落實性別暴力防制重要一步
蔡英文指出,《跟騷法》三讀通過,是落實性別暴力防制的重要一步。(圖/取自Flickr;作者總統府)

立法院昨(19)日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並且明定跟騷行為得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若法官認為嫌疑重大且可能反覆實行,可預防性羈押。對此,總統蔡英文今日透過臉書表示,「跟騷法是落實性別暴力防制的重要一步,政府會持續努力,讓國人的生活更安全、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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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昨日說明,跟蹤騷擾,是對特定被害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8大類行為,如監視、跟蹤、盯哨、守候、威脅、辱罵、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使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內政部也說到,跟蹤騷擾行為就是犯罪(告訴乃論),得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如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內政部提到,為保護被害人安全,警察除得啟動犯罪調查、發動相關刑事強制處分外,並同時以書面告誡犯罪嫌疑人;如經告誡後再犯者,法院得核發保護令;行為人如有攜帶凶器、其他危險物品或違反保護令,而有反覆實行之虞者,法院並得預防性羈押。

蔡英文透過臉書說到,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這項立法工作,她一直放在心上,非常感謝朝野黨團和民間團體的支持和努力。

蔡英文說,現在大家在生活中,如果遇到有人在網路不斷騷擾,或是有人跟蹤,讓人感受到威脅和不安,有了這部專法,可以防制和制裁這些不當的行為。

蔡英文指出,這項立法有幾項重點,其中包括,明確定義跟蹤騷擾8種樣態,包括數位與實體;訂定跟騷相關罰則,包括判處刑期、拘役或併科罰金;具體保護被害人措施,像是針對跟騷行為犯罪嫌疑人,警方可發出書面告誡、被害人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法院可對行為人進行預防性羈押。

蔡英文強調,跟騷法是落實性別暴力防制的重要一步,政府會持續努力,讓國人的生活更安全、更安心。


快新聞/《跟騷法》立院三讀通過 蔡英文:落實性別暴力防制重要一步
蔡英文臉書發文。(圖/取自蔡英文臉書)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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