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公司派開鍘 台鋼派獨董吳美慧遭解任
(圖/取自光洋臉書)

光洋科經營權之爭延燒,光洋科公告,將台鋼派獨立董事吳美慧解任,其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委員身分也遭解除。光洋科12月底將召開股臨會改選董事及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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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材廠光洋科(1785)指出,吳美慧因未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三條第1項第5款規定,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身分當然解任。

光洋科表示,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將依規定於最近一次股東臨時會選任,待股東臨時會選任獨立董事後,再選任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光洋科董事會於11月5日撤換董事長馬堅勇,由台鋼董事長王炯棻接任,引爆經營權之爭,馬堅勇、王炯棻兩人皆稱自己是光洋科的董事長。兩派人馬也都分別召集股東臨時會,並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暫時狀態處分,禁止對方召集股東臨時會。

光洋科獨立董事吳昌伯日前指出,吳美慧5月曾對外宣稱為台鋼集團幕僚長,與台鋼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係,她並陪同王炯棻出席記者會,明顯缺乏獨立董事基本應具備的獨立性要求。

吳昌伯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對吳美慧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禁止吳美慧召集光洋科12月24日股東臨時會。台鋼也採取反制作為,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法庭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的聲請,禁止吳昌伯於12月27日召集光洋科股東臨時會。

另外,吳美慧聲明指出,獨立董事設置辦法第三條第1項第5款所規定的獨立董事不具獨立性的情事為「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持股前五名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她並無相關的情事。

吳美慧表示,她並未在直接持有光洋科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或持股前5名的易昇鋼鐵等5位法人股東擔任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職務等。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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