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移送地檢署,檢方複訊後以7項罪名,包括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傷害、私行拘禁、強制、恐嚇、妨害秘密,和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凌晨裁准羈押禁見。
林秉樞坦承施暴,但否認偷拍及限制自由,宣稱是高嘉瑜自己傳照片給他,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根據《鏡週刊》報導,高嘉瑜透過律師向檢方表示,她被軟禁時曾借用林男豆腐頭隨身碟充電手機,意外發現裡面資料,有以她和另外三個女生名字命名的資料夾。
檢方公布相關證物照片,其中包括一顆黑色豆腐頭隨身碟,高嘉瑜律師轉述,她確定當天使用的是白色,而非照片中的黑色款式,第一時間委請律師提醒檢方,林男可能知道檢警會找上門,事先備份掉包,由於檔案涉及至少4名女性私密影片照片,盼檢警進一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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