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高雄女童噴槍奪命!生父重判10年定讞 母:感謝司法單位還我女兒清白
二審法官,認為鄺男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逆轉改判10年有期徒刑,經最高法院駁回鄺男上訴,全案定讞。(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高雄市在2019年1月,三歳女童被噴槍射擊離奇死亡,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女童父親鄺男二度持噴槍靠近女童所在的副駕駛座,嫌疑重大依法提起公訴。該案一審法官審理認定,鄺男一時不察認定屬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10月。女童母親不服依法提起上訴,二審逆轉改判10年有期徒刑,經最高法院駁回鄺男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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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男和鄧姓女子當時育有一名3歲女童,鄺男受託照顧該名女童,並帶往高雄市左營區一處加油站洗車,但女童因被空氣槍從口腔灌入空氣結果送醫不治。

當時女童父親供稱是「小孩子自己把槍塞進嘴巴灌氣」。不過疑點是,一個3歲小女孩的力道怎有可能誤觸開關,造成顏面及頸部嚴重腫脹,傷勢嚴重到氣胸、氣腫、皮下氣腫,高壓噴氣致死嗎?

一審法官審理認定,鄺男一時不察認定屬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10月。女童母親不服依法提起上訴,二審宣判,認為鄺男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逆轉改判10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鄺男上訴,全案定讞。

對於這個結果,女童母親受訪時說到,真的很感謝走來一路走來很多人的幫忙,讓她的女兒案件能夠真相大白,雖然還是不知道鄺男是因為什麼樣的心情下,去做傷害她女兒的事,但是很感謝司法單位還女兒清白,「我一直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嚴謹的」。

女童母親也提到,自己還是很想女兒,一直都是她心頭的一塊肉,在她心中更是永遠的寶貝。關於未來的打算,女童母親表示,有持續再回到工作的步調,也感謝所有這段時間包容她的同事、客戶。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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