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分署表示,新北地方檢察署在偵查中扣押「小玉」以犯罪所得購買的「賓士休旅車」1部,並囑託新北分署以拍賣方式變價。
新北分署說明,小玉的「賓士休旅車」廠牌型式為 MERCEDES-BENZ(GLC 300 4MATIC COUPE),排氣量1991CC,出廠年份2016年11月,車身白色,可正常發動行駛,LED頭燈娛樂顯示,儀表板里程數顯示為6萬267公里,以肉眼檢視車輛外觀,無毀損情形,左側前後車門加裝氛圍燈,車內乾淨整潔。
據車主小玉本人說法,車內設備,包含音響及座椅皆為購買時原廠配備,他還自費22萬元加裝自駕系統。新北分署表示,請應買人於競標前自行確認,參與競標之民眾得於拍賣當日上午9時在新北分署13樓「禮股」會合,由專人引導至地下4樓V7停車位先行察看車輛狀況,並應於10時前持身分證明文件完成登記領牌及簽署承諾書手續,準時入場。
新北分署指出,本次拍賣定有「底價」,但不公開底價,無須預繳保證金,由出價達到底價,且最高價者得標。另外,拍定人應當場以現金或信用卡刷卡繳足價金及鑑價費3,500元,再由新北分署當場點交車輛(含鑰匙 2 把),拍定人過戶完也須繳清該車尚欠的罰鍰300元。
小玉犯罪所得買下的「賓士休旅車」內裝。(翻攝圖/新北分署提供)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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