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F-16演習撞山飛官吳彥霆殉職 法院判空軍司令部疏失國賠雙親466萬元
吳彥霆於2018年6月4日駕駛F-16戰機執行漢光演習任務時,在新北市五分山失事殉職。(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2018年6月4日,空軍花蓮基地一架獨立12偵察隊F-16戰機,在下午1時43分參加漢光演習,不料在飛往東北部基隆附近空域途中失聯,搜救人最後在失事山區發現駕駛者吳彥霆少校遺體。吳彥霆的父母訴請國家賠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賠償新台幣466萬4655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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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彥霆在還是中尉時,就曾駕駛F-16戰機在嘉義外海進行訓練,因為機件故障、失去動力墜機,他冷靜跳傘獲救,當時教官給他的評語是冷靜、有膽識。隔年他跟同是軍人的妻子結婚生下小孩。然而,吳彥霆於2018年6月4日駕駛F-16戰機執行漢光演習任務時,在新北市五分山失事殉職。

監察院去年2月間公布調查報告,認為空軍戰管人員史青年(現名史合成)、賴文生、盧易舜、莊春源與區劍飛5人輕忽任務前整備,地障認知錯誤,不知「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2000呎」安全規定,引導F-16過程中,駕駛呼叫「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卻遲未能獲准爬高,導致撞山失事。5人被彈劾通過並由公懲會審理,判決史合成、賴文生降2級改敘,盧易舜降1級改敘,莊春源和區劍飛不受懲戒。

吳彥霆父母向空軍司令部訴請國家賠償,各求償逾千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空軍司令部有疏失,扣除撫恤金後,判決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父222萬4748元、吳母243萬9907元。全案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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