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什麼都有,什麼都賣,大至飛機、漁船、別墅,小至看不見的虛擬貨幣,這些各式各樣的特殊物品,究竟該如何管理?《民視新聞網》實際採訪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她透露物品在查封前,就得要先判斷如何保管,也會和義務人的移送機關討論,請他們先找好保管人和保管處所,避免查封後卻面臨無法保管的問題。
士林分署先前曾查封漁船,當時就是請海巡署幫忙安排在馬祖區岸邊適合的碼頭停放,該艘漁船的拍賣會最後也是由分署同仁到馬祖當地進行法拍。士林分署也曾查封過義務人的歷史文件,包括清末民初的地契,還有家書等等,當時分署也特別準備了恆溫、恆濕的保管箱,協助移送機關保管這些查封物品。
士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林靜怡表示,沒有賣不出去的東西。(圖/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沒有賣不掉的東西,只有賣不掉的價格」,林靜怡透露,面對形形色色的查封物品,行政執行署的任務就是要將物品順利拍出,替國家追回欠款。通常查扣物品如果流標多次,多半都是因為價格問題,這時執行署會降價進行二拍、三拍,或是透過其他方式宣傳,增加買氣。例如10月初士林分署首次拍賣「挖礦機」,當時吸引將近4百多人參與競標,士林分署因此採取「異業結合」方式,將不同類型的物品加入一起拍賣,果然增加不少買氣,平常賣不出去的翡翠、珠寶,在這次拍賣會也賣出不少件。
另外像是有些不動產拍賣,可能是社區的停車格,或是一整戶公寓,這時行政執行署就會請管委會將拍賣會資訊張貼在社區布告欄上,增加曝光度。曾經有過同棟住戶因此買下第2間房子,還有房仲剛好帶民眾去看房子,最後因為看到拍賣公告,因緣際會下買下了法拍屋。行政執行署成立22年,截至110年11月30日止,一共幫國家追討回6080億6045萬元的款項,被喻為「全國最大的合法討債公司」,可說是一點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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