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人神共憤,我支持修法重罰!」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下午透過臉書表示,2012年葉少爺事件後,雖然促成加重酒駕致死刑責,但這兩天仍發生高雄黃男三度酒駕、宋少卿四度酒駕的事件,「最可惡的是他們都非初次犯案,而都是酒駕累,不論致傷或致死,代表他們根本毫無悔意,罪不可赦」。
黃捷認為,一次的肇事,是兩個家庭的心碎,年末的聚會多,但請不要當自私貪圖方便的人,抱持僥倖心態的人,等同蓄意害人的危險份子。
她在文末說,醉後不上路是基本常識,遏止酒後駕車也是全民共識,除了呼籲警察局嚴格執法、交通局研擬加嚴對策之外,也希望交通部能主動提出修法版本,加重道交條例和刑法刑度,嚴懲惡質的酒醉駕駛人,不再讓酒駕悲劇重演。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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