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法通過 李洋、王齊麟商業代言終解套

黃金男雙「麟洋配」王齊麟和李洋,在東京奧運奪下台灣首面羽球雙打金牌,卻因為具有台灣土地銀行公務員的身分,導致廣告代言引發爭議。立法院在12月28日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第22條修正案,讓擔任國家隊的運動員若具公務員身份,在經過任職機關同意後,可以接受商業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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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下台灣史上首面奧運羽球男雙金牌,讓李洋和王齊麟知名度大增,品牌代言廣告和出席活動邀約不斷,但卻因為兩人效力於土地銀行,具有公務員身分,依法必須受到《公務員服務法》規範,造成兩人代言受阻,雖然事後土銀和麟洋兩方面都表示雙方溝通良好,甚至還促成了兩人和台酒的合作。

立院修法通過 李洋、王齊麟商業代言終解套

不過因為運動員生涯有限,這次的代言風波,也引起了外界高度關注,因此立法院也提出修法,朝野達成共識,在12月28日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列第22條,曾任國家代表隊的運動選手,如果具有公務員身份,可經任職機構同意後,接受商業代言,不受《公務人員服務法》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之限制。

立院修法通過 李洋、王齊麟商業代言終解套

至於商業代言的範圍、限制、程序等相關事項,由各主管機關訂定為「麟洋配」之後的代言機會解套,而在得知消息之後,李洋轉貼相關報導,表示對於這項消息的感謝,同時也謝謝政府和土銀的協助,而搭檔王齊麟也在IG轉貼文章,同樣表達開心之情,讓這場曾經的麟洋代言風波,有了最完美的處理方式,也給未來的運動員能有更多的機會和空間。

(民視新聞/季芸、陳詩詠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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