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酒駕判刑「殯儀館服役、累犯限制住居」 網友:終於要修法了!
陳其邁祭出5重罰避免酒駕悲劇再發生。(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近日酒駕案件頻傳,高雄市政府透過新聞稿表示已持續展開全市取締酒駕之大執法,未來不排除未來讓酒駕判刑者到殯儀館提供義務勞務,並對累犯限制住居。對此引來大批網友力挺留言「終於要修法了」、「杜絕酒駕」、「真的該讓他們去看看被害人的慘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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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長陳其邁29日邀集高雄地方檢察署、橋頭地方檢察署,與市府警察局、法制局、交通局等相關局處共同研議相關配套措施,採取具體行動,強力取締執法,以達成嚇阻酒駕之效果,對於酒駕提出修法共識,其中包含酒駕犯將命其至殯儀館易服社會勞動或提供義務勞務;累犯限制住居,以防止其再次酒駕;對酒駕累犯而有情節重大、造成重大傷亡或事後有逃避責任之情形,請檢察官得視情節向法院聲請羈押。

另外,如有事實證明酒駕者業經勸導仍執意開車,或有故意快速行駛、闖紅燈或連續衝撞之犯行,警方將檢具事證,建請檢察官得視情節以具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之殺人罪進行偵辦;最後對酒駕累犯而有情節重大、造成重大傷亡者,地檢署將儘速偵結,並向法院具體求處重刑,以嚴懲酒駕。

另,現行中央法令遭外界質疑有罰則過輕、無法遏止酒駕歪風之缺失。對此,市府同步提出六大修法建議,期能完善法令規範,保障市民生命安全,爰修法建議包含除罰鍰、吊銷其駕駛執照及不得考領外,並建議沒入車輛、車輛牌照吊扣3個月外,並建議吊銷車主之駕駛執照、將酒駕累犯之定義自五年延長到十年,亦即十年內再犯者即屬之、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之刑度論處、公布酒駕者姓名並於其身分證註記酒駕等。

高雄市政府表示,酒駕肇事致死,是萬惡之事,為社會公眾所不容,市府一定會強力執法,呼籲酒後勿心存僥倖,酒駕行為害己害人,避免更多讓人心痛的悲劇再發生。

對此網友力挺,紛紛支持修法並留言「杜絕酒駕再犯!」、「累犯真的很可惡」、「不管怎樣,希望這條法趕快上路!」、「唉,之前的酒駕犯應該也要抓來服役」、「對於這些人真的要給他們教訓」。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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