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后豐大橋女教師墜橋案纏訟19年 高分院更一審再判男友無罪
后豐大橋女教師墜橋案,台中高分院今天更一審仍判男友及友人無罪。(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19年前台中一名女安親班老師和男友到后豐大橋談判分手,女老師墜橋身亡,男友王淇政和友人洪世瑋遭控推女老師墜橋,被依殺人罪,各判15年、12年半定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經再審,改判2人無罪,最高法院去年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今天更一審仍判兩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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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台中一名安親班女老師和男友王淇政談判分手,約在后豐大橋橋面上,該名女友之後墜橋,男友王淇政和載他到現場的友人洪世緯被指控把女老師丟到橋下致死,兩人被依殺人罪判15年和12年半的刑期,2012年入獄服刑。

被告兩人都否認犯案,2012年義務律師團開始奔走,提出再審,就在2018年最高法院同意再審,經過審理,台中高分案判兩人無罪,案情大逆轉。

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案件再審有多項違誤,去年撤銷判決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今天更一審,仍判兩人無罪。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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