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罰單連兩錯 民眾控警亂開罰單申訴無門

新北市三重一名機車騎士投訴,員警亂開單,罰他紅燈左轉,但車牌號碼和違規地點都不符合事實,事後更因為監視器,拍不到整個路口的燈號,讓他申訴無門,只能繳納1800元。警方回應,現場路口是多時相號誌,各方視角看到的號誌可能會有誤差,會建議交通局會勘,加強宣導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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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來到路口,看到號誌還是紅燈,慢慢划腳到前方,等待變燈後再左轉,民眾認為綠燈行進沒有不妥,沒想到,員警從馬路另一頭出來,一口咬定他就是紅燈左轉,當場開出罰單。不過,等到民眾收到罰單卻很傻眼,車牌號碼和違規地點都是錯的,實在讓人難以信服!

烏龍罰單連兩錯 民眾控警亂開罰單申訴無門
投訴民眾說,「當時天色昏暗我回頭一看,後面是紅燈 我誤以為,就真的是紅燈左轉所以我就簽了罰單,回家之後仔細看這個罰單才發現,罰單的車牌是錯誤的,然後違規地點也是錯誤。」

三重一名陳先生,從自家騎車出來,行進的方向,明明是長壽街轉自強路,但員警從長壽西街竄出追上,說他是紅燈左轉,疑似誤判行進方向為自強路轉文化北路,開出了烏龍罰單。當時天色昏暗,民眾簽名時也沒看清楚,結果收到罰單,車牌號碼打錯就算了,違規地點也沒提到長壽街。

烏龍罰單連兩錯 民眾控警亂開罰單申訴無門
投訴民眾說,「當時是從長壽街要左轉文化北路,警察開我的罰單是,自強路左轉文化北路,警察應該要站在便民的角度,應該是要站在保護人民的角度,怎麼會是站在陷害人民的角度,來處理這件事情呢。」

三重分局交通組長吳明鴻說,「多時相的路口,各方所看的角度不致相同,所以說會造成,大家對號誌的辨識有所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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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單的葉姓員警已經離職,分局展開調查,坦承員警開單技巧有檢討空間,發現車牌號碼錯誤後,已經發函道歉做更正,但民眾一度申訴無門,僅憑一張照片,根本無法還原複雜路口號誌情形,無奈之下只好繳納1800元罰單。警方回應會請交通局來會勘,避免再開出有爭議的罰單。

(民視新聞/黃毓倫、陳奎宏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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