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童突竄出巷弄 遭行經轎車撞上幸無大礙

新北市新店一名8歲男童,日前一人在巷弄內,看見家人在對街,沒注意左右來車,直接穿越,遭一輛轎車給撞倒,幸好沒有大礙。對此警方表示,雙方都因為視線死角,導致意外發生,不過兩邊都有肇責,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而男童父母不應該讓孩童獨自穿越車道,根據道交安全規則條例,是可開罰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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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車行駛在巷弄內,才剛過路口,砰的一聲,當場撞上一名男童,男童瞬間從車子引擎蓋上,滑落地面,痛的嚎嚎大哭,家屬見狀,趕緊上前安撫,並將男童抱在懷裡,而駕駛也立刻下車關心。

男童家屬說,「有嚇到 有嚇到 已經過馬路了,兩邊都有車子 叫他不要過來,應該沒聽到聲音,也沒有兩邊看,他腦部有點出血。」

回想事發當下,仍心有餘悸,而民眾看了畫面後,看法兩極,但都認為是視線死角,導致意外發生。

民眾說,「這邊的車子開車都很快,超恐怖的,有些人開車都不長眼睛的,開車子的應該也要看一下。」

民眾說,「可能視線被擋住,他不知道另外一台車要過來,因此撞上了,這種原因 應該是,小孩為什麼要衝出來。」

8歲童突竄出巷弄 遭行經轎車撞上幸無大礙

事發在12月31日晚上11點多,在新北市新店寶元路上,當時8歲男童的家人在對向等他,以男童的視線來說,他認為前方車子已經通過了,沒有來車,因此小跑步穿越。但轎車前一秒才剛與對向車會車,下一秒男童就活生生出現在車頭,緊急踩煞車還是來不及,幸好男童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

新店分局交通分隊長蘇建豪說,「經檢測蘇姓駕駛酒測值為零,肇事原因初步研判,蘇姓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林姓男童穿越道路未注意來往車輛。」

8歲童突竄出巷弄 遭行經轎車撞上幸無大礙

孩童穿越馬路時,本該就要父母親陪在旁,根據道交安全規則條例第139條,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可開罰300元。

從家出門,孩子隨時待在家長身邊,別讓心肝寶貝身險危險。

(民視新聞/杜怡萱、羅執中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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