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戴口罩規定加嚴管制「演唱會也受限」? 羅一鈞給答案
羅一鈞說明演唱會規定。(圖/指揮中心提供)

桃園機場爆發本土疫情,累積31人染疫,指揮中心昨日宣布至1月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且戴口罩等規定加嚴,外出須全程佩戴口罩包括運動、唱歌、拍照等。至於演唱會是否也受到規定,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10)日表示,依文化部指引有疫苗接種證明、快篩等要件也有防疫措施,可允許演出人員不用戴口罩,人流管制目前也沒有針對藝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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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指揮官陳時中昨日宣布,1月9日至1月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且戴口罩規定加嚴包括,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不過,由於近幾個月演唱會陸續舉辦,疫情指揮中心下午舉行記者會,媒體也追問,唱歌要戴口罩,演唱會是否也受限?陳時中回應,戴口罩有但書,相關主管單位就其規定,藝文活動依據文化部指引來做。

羅一鈞進一步說明,台上要吹奏樂器、唱歌、演戲不能戴口罩,以免會影響演出,文化部已經訂有指引,經過疫苗接種證明、快篩等符合要件,也有防疫措施,就可以允許演出人員不用戴口罩,這些適用演唱會。此外,人流管制目前只有針對超市、賣場,還沒有針對藝文活動。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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