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修法初審通過 累犯致死最高罰300萬元

去年底的高雄酒駕案,釀成1死3傷悲劇,酒駕再修法、加重罰,成為各界關注焦點,如今初審通過修正案,未來只要酒駕,即便沒肇事,也要面臨3年以下,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要是致人死傷,最高罰300萬元,累犯年限從5年擴大到10年,酒駕修法重罰,但還是有人不怕,照樣喝酒上路。

更多新聞: 東勢椪柑插旗汶萊! 駐汶大使李憲章受邀促銷

如今修法通過初審,現行酒駕沒肇事的刑責,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成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從20萬,提高到30萬元,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刑度不變但增加罰金,100萬或200萬罰金。至於累犯定義,5年擴大到10年,最高處300萬元罰金。部分修正草案,也提到酒駕致死罪刑責,能夠比照殺人罪,處12年以上、死刑或無期徒刑,目前仍卡關,各界希望修法,提高罰則,讓台灣不要在有下一個,酒駕肇事的被害者。

(民視新聞 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法國新年玩這個!林楚茵揭密「切派挑戰」玩法…他超幸運「一刀」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