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曾麗燕涉詐助理費1330萬元 黃捷嘆:民代不該是耍特權、利益交換的位置
關於曾麗燕遭暴涉詐助理費1330萬元一事,黃捷嘆「民意代表不該用來耍特權」。(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國民黨籍的高雄市議長曾麗燕涉嫌詐取助理費遭檢調搜索調查,認定曾麗燕以人頭助理名義詐得1330萬元,今將曾麗燕、胞妹曾麗鴻及曹姓秘書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對此,高雄市議員黃捷嘆,「民意代表不該是用來耍特權、行使利益交換的位置,應為社會榜樣,嚴以律己、為國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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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整理10年來曾麗燕助理費明細,發現她用人頭助理名義或低薪高報助理薪資,詐得1330萬元,今偵結後將曾麗燕以及胞妹曾麗鴻還有曹姓秘書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另外10名助理則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曾麗燕則透過黨部發聲明,尊重司法調查,一切依照黨內規定辦理。

「看到我們高雄市議會時至今日仍發生這樣的事,令人遺憾」,黃捷說到,她從青年素人勇敢參政的初衷,其一就是希望過去令人詬病的黑金、舞弊的風氣能終止在上個世代。

黃捷提到,在她的團隊中,每一位都是沒有背景、但對台灣未來和公共事務充滿熱情的年輕人,「我們不僅不可能詐領、挪用,在公共利益和私利之間,我們不畏誘惑,也沒有猶豫」。

黃捷表示,秉持這樣的理念很辛苦,在地方上也不敵政治世家和財團派系的勢力,但她們堅持腳踏實地,不能做出讓市民失望甚至違法的事。

黃捷強調,民意代表不該是用來耍特權、行使利益交換的位置,應為社會榜樣,嚴以律己、為國為民,期許未來有越來越多正直善良、有理想有使命感的人加入台灣政治圈,加速代謝掉過去的不良風氣。


快新聞/曾麗燕遭暴涉詐助理費1330萬元 黃捷嘆:民意代表不該用來耍特權
黃捷臉書發文。(圖/取自黃捷臉書)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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